三木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于2023年9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此次会 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徐青、王颖彬、郑丽惠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日期:2023年9月11日 我们认为:青岛盈科汇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科汇金")目 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盈科汇金在保证其主营业务正常 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在 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盈科汇金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资金收益,不会对盈科 汇金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公司内控程序健全, 已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及相关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加强证券投资风 险管理和控制。本次使用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