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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
风华高科风华高科(SZ:000636)2024-01-21 16:18

(2024 年 1 月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 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 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1 会会议,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运作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 所需的情况和资料。 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 的情况进行说明。 第四条 独立董事候选人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