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华高科: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业绩相关数据 - 2023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资产总额的97.98%[6] - 2023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营业收入占合并营业收入总额的97.50%[6] 内部控制情况 - 内部控制评价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1] - 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2023年度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13家分、子公司[5] 内控制度建设 - 公司设置合理治理架构,修订相关制度明确职责权限[6] - 公司拥有完善培训机制,印发人员晋升及薪酬规定[8] - 公司印发资金收付等管理规定,对成员单位资金统一集中管理[9] - 公司印发《信用管理规定》等制度,管控销售业务风险[10] 内控缺陷标准 - 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定量标准:一般<0.2%营收,0.2%≤重要<0.5%营收,重大≥0.5%营收[13][14]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性含高管舞弊等,重要含未依准则选应用会计政策等[13]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定性含缺乏民主决策程序等[14] 评价依据 - 公司依据企业内控规范体系及公司内控评价办法开展内控评价工作[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