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关于控股子公司外用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凝胶补充申请获得批准的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外用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凝胶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23-074 规格:100μg hGM-CSF/10g/支 申请内容:1、延长本品开封后的使用时间,并明确规定本品开封后的贮藏条件。 将原说明书中规定的"打开包装后,须在7天内用完",变更为"本品开封后,可在 室温保存,须在30天内用完"。2、按照《中国药典》(2020年版)三部"外用人粒 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凝胶"各论,修订本品"性状"的描述方式,由原来的"本 品为微黄色、透明状"修订为"本品为微黄色透明凝胶"。3、修订产品规格的描述 方式,删除规格中"重组"的英文缩写"r",由原来的"100μg rhGM-CSF/10g/支" 修订为"100μg hGM-CSF/10g/支"。上述变更,同步修改说明书和包装标签中的相 应内容。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 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如下补充申请事项:1、将原说明书中规定的"打开包 装后,须在7天内用完",变更为"本品开封后,可在室温保存,须在30天内用完"。 补充申请获得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