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监管处罚 - 公司2023年年报部分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相关规定[1][2] - 董事会秘书杨延冬对披露不准确事项担责[2] - 福建证监局责令公司改正,对杨延冬出具警示函[3] 后续要求 - 公司及责任人15个工作日内交整改报告[3] - 不服措施可60日申请复议或6个月起诉[3]
监管处罚 - 公司2023年年报部分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相关规定[1][2] - 董事会秘书杨延冬对披露不准确事项担责[2] - 福建证监局责令公司改正,对杨延冬出具警示函[3] 后续要求 - 公司及责任人15个工作日内交整改报告[3] - 不服措施可60日申请复议或6个月起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