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兴能源:关于收到内蒙古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2023-060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内蒙古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定、可持续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查,公司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2021 年 1 月,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提起对公司参股子公 司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补缴探矿权转让价款的诉讼,该诉讼属于《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所述需及时披露事项,但 公司迟至 2022 年 4 月 12 日才对该诉讼的一审判决结果作出披露,期间既未以临 时公告形式披露诉讼进展,亦未在相关定期报告中提及该诉讼。 上述问题反映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且公司董事长未按规定 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 条规定,内蒙古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釆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公司董事长宋 为兔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并要求公司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在收到决定 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内蒙古证监局提交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