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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兴能源:九届五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博源化工博源化工(SZ:000683)2023-09-20 20:47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九届五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 见 1.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五次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