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222,147,539元人民币[10] -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39] 业绩数据 - 2023年负极材料销售收入为18,275.28万元,成品线产能达4.00万吨、石墨化产能达1.80万吨[13] - 2024年1 - 3月包装印刷收入占比为0%,出版物印刷收入占比为24.08%,负极材料收入占比为75.92%;2023年度包装印刷收入占比为17.77%,出版物印刷收入占比为28.17%,负极材料收入占比为53.86%[14] - 2024年1 - 3月营业收入为11,248.64万元,营业利润为 - 280.81万元,利润总额为 - 278.36万元,净利润为 - 244.5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 59.95万元[18] - 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4,389.38万元,营业利润为 - 3,809.28万元,利润总额为 - 4,188.53万元,净利润为 - 3,740.4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 1,810.90万元[18] - 2024年1 - 3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061.44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21,817.98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577.71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 4,178.83万元[20] - 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2,052.09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5,976.37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624.26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595.80万元[20] - 2024年3月31日流动比率为0.61次,速动比率为0.42次;2023年12月31日流动比率为0.57次,速动比率为0.38次[21] - 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计为110,942.05万元,负债合计为87,681.19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3,260.86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8,311.05万元[21] - 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为83,780.10万元,负债合计为60,322.3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23,457.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8,323.33万元[21] - 2024年3月31日资产负债率为79.03%,2023年末为72.00%,2022年末为60.02%,2021年末为49.03%[22] - 2024年一季度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为 -59.95万元,2023年为 -1810.90万元,2022年为 -10243.89万元,2021年为 -5695.64万元[22] -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9161.72万元、41511.32万元、34389.38万元和11248.64万元[31] -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2581.52万元、 -5308.15万元、 -2052.09万元和10061.44万元[32]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24390.68万元、19869.34万元、10266.75万元和14245.15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8.26%、51.20%、35.56%和34.73%[33]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价值分别为19928.53万元、15372.39万元、7786.56万元和11226.09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9.43%、39.61%、26.97%和27.37%[34] -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流动负债余额66997.89万元,流动比率0.61[35] - 2024年一季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2.22%,2023年为3.23%,2022年为4.18%,2021年为3.84%[22] 产能信息 - 恒胜新能源石墨化产能达到5万吨/年[30] 股票发行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7.0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43]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6,914.56万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66,640,000股,不超过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44] - 控股股东旭阳控股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18个月内不得转让,认购的本次发行股票3年内不得转让[48]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52]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51] -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发行对象为旭阳控股,以现金认购[40][42] - 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和数量上限将相应调整[43][46] -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49] 保荐与审核 - 平安证券指定谭杰伦、郑兵为保荐代表人,王添为项目协办人,孟娜、周超、夏砚雯、廖璇为项目组成员[53] - 保荐机构核查确认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之间不存在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57]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6]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67]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68] 持续督导 - 持续督导期间为本次发行股票上市当年的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69] - 督导发行人完善防止大股东等违规占用资源的制度[69] - 督导发行人完善防止高管损害公司利益的内控制度[69] - 督导发行人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72] - 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72] - 督导发行人按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72] - 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相关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74]
滨海能源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