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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2023年11月修订)
沈阳化工沈阳化工(SZ:000698)2023-11-13 17:33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 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 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设立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在董事会中设臵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