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逸石化: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对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所审议的相关材料进行 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向参股公司逸盛新材料提供关联委托贷款的议案》 公司向浙江逸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07,800 万元委托贷款的关联交易事 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项关联交易事项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 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 利益。 陈林荣: 侯江涛: 洪鑫: 年 月 日 2 1 (本页无正文,为《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