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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特钢:《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中信特钢中信特钢(SZ:000708)2024-03-12 20:3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包括战略、风险及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 - 战略、风险及 ESG 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3]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且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8]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15]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21] 各委员会职责 - 战略、风险及 ESG 委员会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等提建议[3]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和内控[8] - 提名委员会遴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并提建议[14][1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考核标准[20] 内部审计部门 -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检查监督财务信息和内控,向审计委员会报告[9]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专职,由董事会任免,保持独立性[9] 会议相关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提前五天通知;临时会提前三天[25][26] - 战略、风险及 ESG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定期,提前三天通知[25][26] - 专门委员会会议三分之二及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6] - 专门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28] - 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保存十年,影响超十年保留至影响消失[28] - 会议记录含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29] - 专门委员会会议通过议案及表决结果不迟于次日通报董事会[29] 其他 -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连选可连任[2]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聘有搜寻、审查、征求意见等步骤[18][19]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评后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23] - 专门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8] - 出席会议人员有保密义务[30]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加[30] - 董事会可撤销有利害关系委员表决议案结果并要求重新表决[30] - 专门委员会会议记录及决议写明有利害关系委员情况[31]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3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