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股份:派出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中南股份中南股份(SZ:000717)2023-08-22 15:51

管理办法审议 - 管理办法于2023年8月22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1] 任职规定 - 履职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4] - 原则上任职子公司董事和监事的数量不超过5家[4] 人员管理 - 公司党委会负责讨论审定子公司的董事、监事人选[2] - 人事部、党委组织部负责子公司董事、监事的提名及派出、评价和培训[2] 薪酬规定 - 派出兼任子公司董事、监事的,在子公司不得领取任何报酬(包含津贴)[12] - 只在一家子公司专职任董事或监事的按岗位及职责领薪资[12] 评价机制 - 派出董事、监事实行年度评价,专职的实行任期评价[11] - 兼任子公司董事、监事履职年度评价结果作为个人年度综合评价参考[11] - 评价由人事部、党委组织部综合意见形成建议[11] 培训要求 - 培训内容包括基础理论、战略管理等[14] - 培训主要有任职资格培训和履职能力提升培训[14] - 新任董事、监事原则上上任一年内应参加任职资格培训班并取得资格[14] 退出机制 - 派出董事、监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七种情形按程序退出[14] - 派出董事、监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其他情形需退出[15] 责任追究 - 派出董事、监事履职违规造成严重后果应追责[17] 其他规定 - 本办法由人事部、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17] - 子公司如有下属被投资子公司应参照制定管理办法并备案[17] - 本办法自实施之日起生效,原管理办法同时废止[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