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7年3月20日获批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4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34636384亿元[8][9] - 公司股份总数为303463.6384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发起人吉林造纸厂认购股份数为12600万股,以18900万元生产经营性净资产按1:1.5比例折股[13] - 1993年3月按每股1.5元定向募集内部职工股3300万股、法人股700万股,形成总股本16600万股[13]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7] - 公司因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7] - 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7]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需在30日内执行[22]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6]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应在30日内提起诉讼[2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9]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2]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等情形,须经股东大会审议[34]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8][39]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3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1]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41]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3]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43]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44]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10日内反馈[37] - 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7] - 董事会不同意或未反馈股东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股东可向监事会提议,监事会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6]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或者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7]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53]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63]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74] - 董事会设立审计、提名、发展战略、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8]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78]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需提前一日通知,通知方式有书面、传真或电话等[78]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9]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81] 管理层与监事会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82] - 经理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83]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87]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77]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2]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93] 财务与信息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9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6]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96] - 公司满足条件分配现金股利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80%[10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40%[10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20%[101]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09][106] 其他事项 - 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发出,一经公告视为相关人员收到通知;以专人送出,被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以传真方式送出,收发传真当日为送达日期;以公告方式送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112]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1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6][11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章程而存续[121]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20]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证券时报》上公告;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123]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大会或法院确认,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125] - 有特定情形时公司应修改章程,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需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须报批准,涉及登记事项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26]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29] - 本章程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原章程同时废止[130]
苏宁环球:公司章程(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