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能泰山:公司章程(2023年12月)
新能泰山新能泰山(SZ:000720)2023-12-27 20:2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3年3月18日发起设立,1994年3月注册登记,1996年12月31日重新登记,1999年11月3日、2009年10月13日两次更改名称[8] - 1997年4月22 - 27日首次发行4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月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9]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56,531,571元,股份总数为1,256,531,571股,均为普通股[12][22] - 公司住所为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长城西路6号,邮编271000[11]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电子商务、投资、仓储等多项业务[19] 股份相关规定 -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等将持有的股票或证券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1] - 公司收购股份不同情形有不同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比例规定[26]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收回违规收益,未执行可请求法院撤销[32][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7] - 监事会、董事会拒绝或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37]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公司[38]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特定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4][47]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50][51]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8] 交易与担保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占比及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需及时披露[7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交董事会决议[7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获股东大会批准[77] 公司治理结构 - 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9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01]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2] -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110][111]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4][12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129]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9]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131]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2] - 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有不同现金分红占比要求[132] 其他事项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52][153][154]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57]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