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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国元证券国元证券(SZ:000728)2024-03-25 19:41

制度审议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4年3月23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 人员与部门 - 内部审计人员数量原则上不少于公司员工人数的5‰[8] - 内部审计部门在董事长直接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对董事会负责[8] 薪酬规定 - 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考核称职,薪酬不低于同职级人员中位数[10] - 内部审计部门考核合格,人均薪酬不低于总部同职级人员平均水平[10] 工作程序 - 内部审计工作分准备、实施、报告和督促整改四个阶段[14] 目标与原则 - 内部审计目标是实现公司战略目标[7] - 内部审计遵循独立性等原则[7] 责任承担 - 董事会对内部审计独立性、有效性承担最终责任[4] - 经营管理层保障内部审计独立履职并整改问题[5] 反馈与申诉 - 被审计单位5个工作日内反馈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逾期视为同意[15] - 被审计单位对正式报告有异议,10个工作日内申诉,审计委员会10个工作日内答复[15] 项目负责 - 内部审计项目实行主审负责制[16] 整改机制 -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20] 综合分析 - 及时综合分析内部审计问题,完善管理和内控[21] 监督机制 - 建立监督工作会商机制,统筹内部监督力量[21] 问责处理 - 内部审计部门对违规提请问责,重大违纪违法移交有权机关[21] 考核任免 - 完善考核任免机制,将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重要依据[21] 表彰奖励 - 对成绩显著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3]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