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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控电力:晋控电力董事会议事规则
晋控电力晋控电力(SZ:000767)2024-02-06 17:01

董事会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6] - 特定主体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并主持[8][9] - 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12] - 定期会议变更事项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15] 董事会会议出席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委托需载明相关信息,关联交易审议有委托限制[18][19]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视频等方式召开[20] - 表决一人一票,有多种表决方式[25] - 董事回避时会议举行及决议通过条件,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28] - 提案通过需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需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9]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大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33] - 部分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会议应暂缓表决[34] 会议档案与提案流程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43] - 各部门提案需经党委会研究等流程交资本部[48] 提案资料要求 - 银行贷款类提案需提供含财务指标等的申请报告[50] - 对外担保类提案需提供被担保人等情况及附件[52] - 关联交易类提案需提供交易情况等内容[54] - 资产交易类提案需提供交易等相关材料[55] - 对外投资类提案按主体不同提供不同基本情况[56] - 投资合同含金额等主要条款,说明履行程序等[58] - 非现金出资说明价格依据等,说明资金来源及影响[58][59] - 分析投资项目政策市场,揭示损益把控风险[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