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达股份_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3〕120144 号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 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如下审核问询问题。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59,415.71 万元, 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对象为福建 力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恒投资),发行价格为 3.75 元/ 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力恒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后 公司总股本的 23.36%,公司原控股股东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盛日电)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占发行完成后 公司总股本的 21.15%,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昌盛日电变更为力恒投 资,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李坚之变更为陈建龙。李坚之承诺自 2023 年 7 月 30 日起 36 个月(若本次发行顺利实施则顺延至本次 发行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放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