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新建材: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保荐机构 以及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之监管协议》,严 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保管与使用。根据公司出具的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280,058,643.86 元,其中:累计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支出 241,000,000.00 元 ( 其 中以 前 年度 累计 使用 243,000,000.00 元 ,报 告期 内 使用 1,029,000,000.00 元,收回本金 1,031,000,000.00 元),累计投入 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新集团建材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