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能源: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见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均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 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核查意 见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能源"、"上市公司"或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持有的甘肃电投常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66.00% 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含)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 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的规 定,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独立 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