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审批权限 - 股东大会决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7][8] - 董事会决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至50%以下等情况[8] - 董事长办公会决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至10%以下等情况[9] - 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不超过2%等情况[9][10]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股东大会决策[8]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至50%以下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决策[8]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以上至10%以下且绝对金额不超1000万元由董事长办公会决策[9]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超过2%且绝对金额不超200万元由总经理办公会决策[9][10] 部门职责 - 投资发展部是公司投资事项归口管理部门[12] - 计划财务部是公司投资事项协管职能部门[12] - 二级公司需指定1名分管领导与上市公司投资发展部对接投资工作[14] 项目管理 - 投资发展部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于5日内给予反馈意见[20] - 实际投资总额预计超过投资方案设计总额20%(含)以上需重新履行决策程序[23] - 实施单位应在季度结束后30日内上报投资发展部投资项目执行情况[29] - 实施单位应在每年4月30号之前形成年度投资完成情况报告上报投资发展部[29] 投资后评价 - 投资后评价指投资项目达到回收期限退出或实现前期规划目标后按需开展的评价工作[33] - 投资后评价由投资项目所在公司组成小组进行,必要时可聘请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结果报上市公司审议[33] 责任与处罚 - 投资实施单位对投资项目承担筹资、实施等责任,子公司对申报资料负责,投资服务机构承担咨询责任,集团职能部门履行相应职责[35] - 各部门、子公司未履行职责或违规造成决策失误和投资损失,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35] - 违反决策程序擅自投资、化整为零逃避监管、获取非法收益、未按规定执行造成不良影响等情况将受处罚[35] - 责任追究适用尽职免责和非主观故意从轻处理原则[36] 办法说明 - 本办法由投资发展部负责解释和修订,未尽事宜依公司业务管理制度执行[38] - 该管理办法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原《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规定(2022年6月)》同时废止[38]
*ST凯撒: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