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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和展: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辽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铁岭新城铁岭新城(SZ:000809)2024-08-02 17:09

违规情况 - 2024年4月10日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1] - 2023年三季度新增混塔业务收入确认方式调整[1] - 2023年三季度报告及年报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1] 监管措施 - 2024年8月1日收到辽宁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1] - 对公司及侯强、任万鹏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诚信档案[2] 后续安排 - 不服可60日内向证监会复议或6个月内向法院诉讼[2] 影响说明 - 本次监管措施对公司生产经营和财务无重大不利影响[4] 信息披露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媒体及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