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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轮环境:收购报告书摘要
冰轮环境冰轮环境(SZ:000811)2024-04-19 19:37

收购信息 - 烟台国丰通过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取得冰轮环境13.46%股份[6][11] - 烟台国泰诚丰通过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取得冰轮环境9.39%股份[6][11] - 收购人烟台国丰成为冰轮环境第一大股东,合计拥有冰轮环境权益股份占总股本35.27%[6] - 本次收购尚待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再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55] - 本次收购前烟台国丰间接持有及控制冰轮环境股份269,376,365股,占总股本35.27%[93] - 本次收购完成后烟台国丰直接持有冰轮环境102,790,679股,占总股本13.46%[93] - 本次收购完成后烟台国丰间接持有或控制冰轮环境股份166,585,686股,占总股本21.81%[93] - 本次收购完成后烟台国丰合计拥有冰轮环境权益股份269,376,365股,占总股本35.27%[93] - 本次收购烟台国丰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取得冰轮环境174,492,662股股份[93] - 本次收购符合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6][93] 公司信息 -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55,556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09年2月12日[13] - 烟台国泰诚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于2019年1月2日[13] - 冰轮环境股票代码为000811,上市地点为深圳证券交易所[2] - 收购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期为二〇二四年四月[3] - 烟台国丰主要从事投融资等业务,国泰诚丰主要从事自有资金股权投资及管理业务[22] - 冰轮投资注册资本5760万元,烟台远弘实业有限公司出资5760万元,占比100%[38][39] 财务数据 - 2023年9月30日烟台国丰总资产36018077.11万元,总负债23377957.18万元,净资产12640119.93万元[23] - 2023年9月30日烟台国丰资产负债率64.91%,营业收入15593655.92万元,净利润1419737.43万元[24] - 2022年12月31日烟台国丰总资产28930072.09万元,总负债17215895.86万元,净资产11714176.24万元[23] - 2022年12月31日烟台国丰资产负债率59.51%,营业收入19440048.69万元,净利润1767217.09万元[24] - 2021年12月31日烟台国丰总资产26203597.93万元,总负债16301928.00万元,净资产9901669.93万元[23] - 2023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85,101.77,2022年末为389,182.67,2021年末为222,792.48,2020年末为139,903.39[26] - 2023年9月30日总负债为225,499.43,2022年末为270,806.31,2021年末为120,489.13,2020年末为47,350.38[26] - 2023年9月30日净资产为159,602.34,2022年末为118,376.36,2021年末为102,303.36,2020年末为92,553.02[26] - 2023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为58.56%,2022年末为69.58%,2021年末为54.08%,2020年末为33.85%[26] - 2023年9月30日营业收入为559,901.00,2022年度为767,243.28,2021年度为415,272.96,2020年度为82,567.70[26] - 2023年9月30日净利润为7,063.61,2022年度为475.64,2021年度为226.57,2020年度为376.67[26] - 2023年9月30日净资产收益率为4.43%,2022年度为0.40%,2021年度为0.22%,2020年度为0.41%[26] - 2023年9月30日冰轮投资总资产14459.34万元,总负债0,净资产14459.34万元,资产负债率0.00%,营业收入0,净利润1879.71万元,净资产收益率13.00%[45][46] 持股情况 - 烟台国丰持有万华化学677,764,654股,持股比例21.59%[33] - 烟台国丰持有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7.55%股份,其注册资本265,000万元[35] - 国泰诚丰持有旗际汽车15,335,198股,持股比例9.54%[34] - 烟台国丰直接持有国泰诚丰100%股权,二者为股权控制关系且互为一致行动人,冰轮投资与烟台国丰签署协议成为一致行动人[36] 未来展望 - 截至报告签署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无增持或减持冰轮环境股票具体计划[53] 协议相关 - 2024年4月19日,烟台国丰与冰轮控股签署《无偿划转协议》[62] - 2024年4月19日,国泰诚丰与烟台国盛签署《无偿划转协议》[62] - 《无偿划转协议》(烟台国丰与冰轮控股)划转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68] - 《无偿划转协议》(烟台国盛与国泰诚丰)划转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76] - 《一致行动人协议书》中乙方、丙方支持甲方代表烟台市国资委作为上市公司实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84] - 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行使表决权时应保持一致,意见不一致以甲方意见为准[86] - 一致行动期限为甲方向投资人转让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累计达协议生效时甲方持股的50%及以上或甲方主动放弃控股地位[89] - 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90] - 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实际损失[91] - 协议争议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