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展健康: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免董事建议; (五)向董事会提出聘任或者解 聘高级管理人员建议; (六)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新增 第十三条 董事会对提名委 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 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 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 进行披露。 新增第十三条后,序号相应后延。 第二十六条 本议事规则经董事 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原《德展大健 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 事规则》同步废止。 第二十七条 本议事规则经董事 会决议通过后生效实施。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七日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前后对照表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最新规定,对《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规范德展大健康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经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的 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德展大 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