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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美利云美利云(SZ:000815)2024-07-16 19:19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二名独立董事[4]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一致,连选可连任[5] 主要职责 - 制定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业绩考核体系与指标、薪酬制度与标准[8] 决策支持 - 证券事务部为决策提供公司主要财务和经营指标完成情况等资料[12] 考评程序 - 包括董事和高管述职、委员会绩效评价、提出报酬和奖励方式并报审议[12] 会议安排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董事长等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13] - 定期会议提前7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4] 会议要求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16]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9] - 所作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方为有效[17] 表决方式 -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可传真、电话方式进行并以传真作决议[17] 结果处理 - 会议通过提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审议[18] 信息披露 - 公司董事会应在年度工作报告中披露委员会过去一年工作内容[18] 闭会工作 - 闭会期间可对董事、高管业绩跟踪了解,公司其他部门应配合[22] 委员权限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年度经营计划等相关资料[22] 回避原则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议案[25] 生效时间 - 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