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选举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一名应是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召开与通知 - 定期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可由相关人员要求召开[18] - 定期会议会前7日、临时会议会前5日发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8] - 快捷通知2日内无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21] 决议与职责 - 所作决议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方可提交董事会[10] - 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10] 会议相关规定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23] - 所作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有效[25]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25] 其他规定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29] - 有权对公司财务活动进行内部审计[31] - 委员有权查阅相关资料、质询高管、发表审计意见[32][33]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