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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兴长:董事会议事规则
岳阳兴长岳阳兴长(SZ:000819)2024-05-08 18:55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含4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人[9]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人数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9]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股东大会撤换[6] - 董事辞职,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7]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次[10] - 特定情形下董事会应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2] - 董事会定期会议提前10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送达通知[16] 会议决议规则 - 经2/3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可决定公司特定情形收购股份事项[9] - 董事会会议需1/2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普通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关联董事无表决权,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22] 董事长权限 - 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可决定单笔30万元以内的捐赠与赞助[13] 其他规定 - 通讯表决时限不少于2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23] -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5] - 会议签到簿等文字资料保管期限为10年[28]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需书面委托,开会前1天送达董事会秘书[23] - 董事会提案应符合条件并书面提交[19] - 董事会决议由执行人执行落实并向董事长汇报,董事会秘书督办[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