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委员会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6] 会议规则 -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提前5天通知委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委员连续2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2]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12] 薪酬决策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9] - 经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9] - 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9] 委员权力与义务 - 有权查阅公司多项资料,包括经营计划、报告、报表等[20][24] - 可向非独立董事、高管质询并评估业绩和薪酬[20] - 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0] 规则说明 - 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解释权归董事会,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