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轻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构成 - 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奖金构成[4] - 兼任高管的董事只领高管薪酬,不领董事津贴[4] 发放方式 - 独立董事津贴由股东大会定标准,按月发放[5] - 基本工资和津贴按月发放[7] 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同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7]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7] 调整机制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调整方案,审批后执行[10] - 调整参考同行业薪资、通胀等因素[10] 其他制度 - 特定情形高管不发年度浮动绩效及奖金[12] - 实行内部责任追究机制[12]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