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机床: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外部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7] - 委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7]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7] -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会议通知应提前三天送达,特别紧急时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不受此限[17]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需审阅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等[11]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1]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于2024年3月28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1] - 会议记录及资料保存期限至少10年[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