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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股份: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高鸿股份高鸿股份(SZ:000851)2023-09-27 18:16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 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刊载了《大唐高鸿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 14 点 30 分在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