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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装备: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3年12月)
冀东装备冀东装备(SZ:000856)2023-12-12 17:07

关联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能控制或持股50%以上的公司或主体[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10]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不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不超300万元或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交易,由总经理决定[13]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由董事会审议决定并披露[13] - 关联交易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3] 特殊关联交易审批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须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4]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须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5]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以额度计算,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6] -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金融机构存贷款业务,以利息为准适用审批规定[16] - 公司因放弃权利发生关联交易,按规定适用相应审批程序[17]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以公司投资额作为交易金额适用相关规定[18]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8] 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8]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19]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价格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定价遵循国家定价、市场价格、成本加成法、协议定价等原则[21]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协议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重大变化或期满续签,按新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4] - 数量众多的日常关联交易可按类别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预计金额以超出部分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4]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24] 信息披露 - 公司按深交所规定对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披露,披露文件格式及内容以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法规为准[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