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凯客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相关 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确保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 整和及时,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安徽安凯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 响的信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如下机构和人员: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行为视其对公司影响程度而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以下统 称"指定媒体")发布。 公司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应当履行的报告、公告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