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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铜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云南铜业云南铜业(SZ:000878)2023-11-13 20:17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会议原则上应当于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 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如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 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以 豁免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限。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或通讯表决的 方式召开。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 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 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 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 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 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 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 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