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云南铜业: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云南铜业云南铜业(SZ:000878)2023-12-12 18:37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 1 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 审计和风险防控,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 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风险管理策略和解决方案的 制定;重大决策、重大事件、重要业务流程的风险控制、管 理、监督和评估;代表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和风险控制的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