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铜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切实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云南铜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 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 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上市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 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