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8年3月3日首次发行2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4月2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331320600元,股份总数为331320600股,均为普通股[7][14] - 公司发起人为潍坊巨力机械总厂,以3575.7万元生产性资产出资,折29797500股,占设立时可发行普通股总数的68.07%[1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应10日内注销,合并、股东异议收购应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应3年内转让或注销[18] - 发起人股份自公司成立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20]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2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事等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董事会应收回收益,股东要求执行,董事会应30日内执行[21][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收到提议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出通知[32][34][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或公告[40][41]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2]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2]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等提案除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外,还需经出席会议特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3] 董事相关规定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64]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的1/2[66][65]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不多于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0][7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临时董事会会议需会议召开2日前书面通知[74]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74] 经理与监事 - 公司设经理1名,副经理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以连任[80] -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为1/3[86][88]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提前2日书面通知[89] 财务与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后2个月内披露中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94]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5] 其他规定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可续聘[104]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中国证券报》上公告[111][11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14]
潍柴重机: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