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柴重机:董事会议事规则
潍柴重机潍柴重机(SZ:000880)2024-05-10 19:54

董事规则 - 董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9] - 兼任经理等职务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9]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9] -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10] -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9] -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原董事仍应履职[9] - 股东大会选举董事、非职工监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10] - 董事应遵守法律和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3]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承担忠实义务的期限为两年[16]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不多于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19] -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6] -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副董事长协助工作[26] 担保规定 - 公司提供担保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20]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及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 - 董事会审批公司担保事项须在《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超范围须报股东大会批准[21] 专门委员会 - 审核、提名、薪酬与考核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21] - 审核委员会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召集人[21] 财务与人事 - 董事会拟定财务预算、决算草案经审核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形成方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经理组织实施[22] - 高管人员选聘由相关人员提名,经董事会讨论决议,也可从社会公开招聘[22] - 董事会可根据提议解任高管人员[22]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应在十日内召集和主持[28] - 临时董事会会议需提前两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28] - 董事会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2] - 董事会作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2] - 董事与决议事项有关联关系的,不得行使表决权,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决议,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4] 其他事项 - 董事会议事规则经2024年5月10日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子公司应向董事会及秘书处上报发展战略等内容[26] - 董事会秘书需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决议和记录报送证券交易所备案[38] - 董事会决议涉及特定事项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告,交易所要求提供资料需按要求限时提供[38] - 董事会决议公告应包含会议通知等多方面内容[38] - 董事会应将历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决议等材料存放于公司备查,期限为10年[41] - 董事会秘书负责拟订董事会文档管理办法并有效管理文档[41]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抵触时依相关规定执行[43] - 本规则中“以上”“以下”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43]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3]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43]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