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城发环 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收到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和相关文件后,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的相关资料并就 有关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经审慎研究,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对相关议 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子公司签署中国中原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期项目 EPC 总承包 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参与投标符合公司正常业务需要,招投标 过程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评审、开标、 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招投标管理相关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中国中原 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期项目 EPC 总承包"项目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