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页以下无正文) 2 勤签署 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鉴于沃克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群勤为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投资")控股的北京新易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城发投资均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投资集团")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与群勤实控人均为投资集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沃克曼 与群勤构成关联关系,哈尔滨群勤既有厂房改造项目 EPC 工程总承包 合同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三、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 议案时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综上,我们同意以上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 作为城发环境股份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