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制度 - 内部审计制度于2024年3月23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 审计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9] 审计人员 - 审计人员每年应保证一定后续教育时间以更新知识、提升能力[7] 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2] 审计工作范围 - 内部审计工作应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公司目标相关的所有业务环节[15] 专项审计 - 专项审计包括离任审计、舞弊审计和其他专项审计或调查[23] 审计工作拟定 - 内部审计部门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年度总体计划、风险评估结果拟定工作[26] 内部控制检查 - 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各内部机构等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12] 审计权限 - 内部审计部门可行使要求报送资料、参加会议等多项权限[12] 审计档案 - 审计档案移交时间不得迟于审计项目结束后的次年6月底[36] - 特别档案永久保存,一般档案至少保存10年[37] 报告披露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33][34] 评价报告流程 -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需形成决议,监事会发表意见,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核查[32] 缺陷整改 - 内部审计部门应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对审查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并进行后续审查[30] 审计证据与结论 - 内部审计人员审计中应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做出审计结论并提出改进意见[20][21] 审计方式 - 内部审计部门实施审计可采取就地或报送审计方式,结合事前、事中、事后审计[18] 高风险业务审计 - 内部审计部门应根据年度计划对高风险业务优先审计,实施前发通知[15][17] 奖惩措施 - 对认真履职的内部审计人员,公司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39] - 违反制度的单位、个人及内部审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处理,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40][41][42]
双汇发展: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