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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能股份:《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赣能股份赣能股份(SZ:000899)2024-07-02 18:05

投资决策权限 - 资产负债率超75%不得开展非主业投资(土地等作价出资除外)[10] - 1000万元及以下项目投资由总经理办公会决策[11] - 1000万元以上、1亿元及以下项目投资由董事长决策[11] - 1亿元以上且在公司上年末净资产20%以下项目投资由董事会决策[12] - 单项金额在公司上年末净资产20%及以上项目投资由股东大会决策[12] 主业范围与原则 - 公司主业包括发电、储能、综合能源服务[9] - 投资活动遵循八项原则[9] 投资管理流程 - 公司对所属企业投资行为不予授权,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投资[10] - 新增项目投资决策前应提交党委会前置研究[13] - 项目投资决策前原则上应提交投资审查委员会论证[13] - 投资项目立项前应纳入储备项目库,两年未启动将清理[24] - 二级单位主业内投资项目立项可自主开展,非主业需报公司审议并备案[27] - 固定资产投资需编制可研报告,股权投资需尽职调查,重大项目可聘第三方[27] - 已立项项目无法继续需履行终止程序并报备[33] - 投资项目需经相应权限决策机构审批后实施[34] - 投资项目决策审批需提交多项材料[34] - 涉及8种情形的投资项目决策前需报送上级审查[37] - 投资项目完成决策后10个工作日内在系统备案并上传材料[38] - 预期投资额超决策额度20%及以上,公司必要时重新决策[42] - 二级单位投资项目退出立项审议后需备案[45] 部门职责 - 投资发展部拟订制度、规划等,协调管理投资业务[15] - 财务部负责投资项目财务审核等工作[17] - 法务审计部负责投资项目法律审核等工作[19] - 工程与生产技术部负责投资项目工程技术审查等工作[19] - 证券管理部负责投资项目资本运作等工作[20] - 商务部负责投资项目商务谈判等工作[20] - 党群工作部负责投资企业人员委派和报备工作[21] - 人力资源部负责项目投资人力资源配置工作[21] - 所属二级单位负责投资项目立项等工作[21] 投资限制与管理 - 非主业投资不得超本年度投资计划总额10%[58] - 每年12月15日前所属企业报送年度投资计划草案[59] - 每年2月15日前所属企业报送年度投资计划终稿[59] - 所属企业每月底报送月度投资完成情况,每年1月5日报送上年度情况[59] - 对满5年未分红等参股企业股权要评估处置或强化管理[64] - 公司及所属企业原则上不得为参股企业提供担保[64] - 公司及所属企业按“一项目一档案”原则管理投资档案[67] - 公司依托系统报送投资信息[69] 其他 - 公司建立投资活动容错机制[71]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通过后生效[74] - 原投资管理办法废止[74] - 附件包含15项文件[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