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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能股份:《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办法》
赣能股份赣能股份(SZ:000899)2024-09-20 18:15

业绩考核 - 经理层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以三年为考核期[10] - 个人业绩主要指标不超3个,总权重不低于个性指标50%[11] - 副总经理等公司总体业绩指标分值占个人考核总分50%[12] - 副总经理等个人业绩指标分值占个人考核总分45%,定量20%、定性25%[12] - 副总经理等总经理评分占个人考核总分5%,减分项不超5%[12] - 定量考核指标超额加分上限为基础分20%[14] - 定量考核指标每超或差1%,增减基础分1%[14] -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底线70分,合格线80分[19] 薪酬分配 - 副职年度分配系数在0.6 - 0.9之间,平均不超[17] - 经理层正职年度分配系数平均不超0.8,总经理助理不超0.72[18] - 任期激励基数按年度薪酬总额10%测算,延期三年4:3:3兑现[21] - 经理层成员基本与绩效薪酬之和当年兑现100%[21] 薪酬管理 - 经理层成员薪酬方案等文件保存至少15年[26] - 薪酬在财务统计中单列科目,单独核算设明细[26] - 薪酬方案及分配结果接受内外部监督并信息披露[26] 奖惩制度 - 年度考核低于80分扣全部绩效薪酬[17] - 任期考核低于80分,递延年薪不予兑现[17] - 建立薪酬追索扣回制度,违规扣发或追索收入[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