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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航天科技航天科技(SZ:000901)2024-01-30 18:27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能够 依法召集、召开并充分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条款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 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 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 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不得干涉股东对自身权利的处分。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 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 个月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 1 (经2022年第X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者少于《公司章程》所定人数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