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转让与交易 - 公司董事、监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 - 公司董事、监事等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 - 公司董事、监事等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2]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买卖股票6个月内收益归公司[2] 股东权利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临时提案权[2] - 董事、监事由连续90日以上持有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4]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6]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3]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五日内发出通知[3]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处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由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超30%,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3] 党委与董事会 - 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纪委任期与之相同[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4] - 董事长在特定情形下,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4] 独立董事 - 公司董事会设立三名独立董事,其中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6]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6]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6] - 独立董事应参与决策、监督利益冲突、提供建议[6] - 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7]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有同意比例要求[7] - 部分事项经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7] - 部分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7] 利润分配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8] -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结合方式分配股利,现金分红优先[8] -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预案由董事会拟定[8]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9]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9] -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作现金分配预案,需在年报披露原因及资金用途计划[9] - 遇不可抗力或自身经营重大变化,公司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9]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征求独立董事意见并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9] 其他 -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9]
航天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