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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航天科技航天科技(SZ:000901)2024-01-30 18:24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规范航天科技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运作,提 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以及《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全 体董事。 第二章 董事会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其中独 立董事三人。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方案; (九)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融资、对外投 资、购买或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 关联交易以及对外捐赠或者赞助等事项; (十)制订公司内部有关重大改革重组方案,根据《公 司章程》的要求对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十一)制订公司重大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处理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