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变更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新洋丰新洋丰(SZ:000902)2023-11-28 18:16

股份与注册资本变更 - 公司拟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49,796,348股[3] - 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304,529,290股变更为1,254,732,942股[3] - 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由1,304,529,290元变更为1,254,732,942元[3]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254,732,942元[4]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254,732,942股[6] 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6]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7] - 股东大会审议特定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 - 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等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7]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按规定提供担保,部分情形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决定经营计划等多项职权[7][8] -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战略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8] - 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等,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人员选择标准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等,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等进行可行性研究[8][9] 章程修订与授权 - 《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9]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相关手续[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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