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达因: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已在 事前就该事项与我们进行了沟通,并提供了相关材料。我们 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华特集团为华特环保银行授信提供全额 担保,华特达因拟按 49%的出资比例向华特集团提供反担保, 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及国资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作为独立董事,我们同意将"关于向公司控股 股东华特集团为山东华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授信担保 提供反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吕玉芹、张志元、杜宁 2023 年 11 月 8 日 关于关联交易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作为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华特达因")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劵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 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向公司控股股东华特集 团为山东华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授信担保提供反担保 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