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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合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9月)
众合科技众合科技(SZ:000925)2024-09-18 17:3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4月发行3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11日在深交所上市[4] - 公司注册资本为686,537,558元,股份总数为686,537,558股,均为普通股[5][11] - 公司发起人认购股份数合计6000万股,其中浙江浙大圆正集团有限公司5620万股、浙江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200万股、李立本等四人各45万股[10]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特定情形时,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8]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上市交易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0]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20]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等多项重要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及财务预算、决算等方案[3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多种事项需股东大会审议[32][34][36]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0]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十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五人[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七日通知;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92][93]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部分事项需2/3通过[93]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14]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116]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连续三年累计分配不少于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8]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1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由股东大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大会决定[126] - 公司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