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国际: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中钢国际 独立董事意见 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召开了专 门会议,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其拥有较强的 实力和专业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 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按照规定履行了邀请招标的程序,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 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与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 署《金融服务协议》,该项关联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