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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双马:股东大会规则(2023年8月)
000935四川双马(000935)2023-08-09 19:28

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和谐双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 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 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 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 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券监 1 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 ...